上门女婿。但这只是名义上的婚姻,一年之后离婚,那时她还会额外给我一笔钱,足够让我妈过上好日子。这一年里,我不能和她发生任何的肢体接触,也不能跟她家人发生任何冲突,说白了就是挨骂得听着,挨打也得受着。
合同的最后还写了,如果违反了任何一条,就要赔五十万给梁思雨。我知道她不缺这些钱,之所以定下这么一条,就是为了约束我,因为这些钱我根本就不可能拿得出来。
这份合同,跟卖身契并没有什么区别,但只要能救活我妈,就算当牛做马我也愿意。所以我没怎么犹豫就签了这份合同,接下来的事情就很简单了,我和梁思雨在半个月之内见了家长,举行了婚礼。其实梁思雨人还行,她并没有太多的约束我,有时出门逛街,还会顺带着给我买两件衣服,说我穿的太土了,她怕被人笑话。
顺便说一下,我现在出去干活的车,也是梁思雨买给我的,目的是为了让我有些事做,堵住她父母的嘴。
就因为这个,刚结婚那会儿,我还觉得这份卖身契签的其实也不错。毕竟能跟这样一个大美女生活在一起,还能得到不少好处,最主要的是,可以救我妈的命。可能是老天爷看我可怜吧,才给了我这样一个机会,去渡过这个难关。
但时间久了,我才渐渐明白,这根本就是老天爷给我的惩罚。对于一个正常的男人来讲,和一个大美女每夜共处一室,却不能碰,甚至连看一眼都偷偷摸摸的,到底是有多煎熬。几乎每天晚上,我都会在地上翻来覆去的睡不着,再这样下去,我都怀疑自己会不会被心里的那股火给烧死。
其实梁思雨真的是个美女,长相比那些整过容的网红脸漂亮得多,她优点是腿长,缺点是腿太长,就算不穿高跟鞋,也仅仅比我矮上那么一点。我是个正常的男人,很多时候看见梁思雨在我面前换出展的服装,看见她把薄薄的丝袜套在自己的大长腿上,我都会起了反应,裤衩子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