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了一点,就像一缕血丝。虽然我自己为不能百分之百地表达杰克逊的魅惑而苦恼,可是老师看过之后,还是决定将它展出。冬天,老师要为他的十几个学生开集体画展,这中间当然有我。
江恒已经变成“星期六晚餐”的常客了。晚餐之后当然还是顺理成章地送绢姨回去。江恒代替得了“奔驰”吗?至少我不希望这样。谭斐也会来,他跟江恒“撞车”的时候倒也谈笑风生,不显露一点尴尬。他约姐姐出去的时候总也忘不了问我想不想一起去。对我而言,这已经很幸福了。妈妈已经把他看成是姐姐的男朋友,每次给姐姐买新衣服以后总是问谭斐觉得好不好看。这是一场战争,是江恒和谭斐的,也是爸爸和妈妈的。姐姐倒还是一如既往的平静,就像台风中心那个依然风和日丽的台风眼。饭桌上我依旧很乖,我不愿意抬头,因为一抬头就会看到姐姐和谭斐并排坐着的画面,我不喜欢。那会让我的心里一疼。
是在一天傍晚看到谭斐和姐姐一起回来的时候,疼痛突然间绽放的。牵扯着内脏和比内脏更深的地方,有时候它突然咬住某一点狠狠一叮,有时候排山倒海地袭来。我手足无措地咬紧牙忍着。不要紧。我对自己说:谭斐并不是真的喜欢姐姐,不对吗?姐姐也不会喜欢谭斐的,至少现在还不喜欢。这个我看得出来。可是姐姐的脸上已经不是总挂着那种讽刺的微笑了,反倒还有一丝快活,这又算什么,又是为什么呢?
在南方的某个温暖潮湿的傍晚,我给罗辛讲起我们的故事。每一幕都异常清晰,可是讲到这一段的时候,我自己也很糊涂。是因为那些日子里发生了很多事情,还因为我自己变了太多,那些事情在我的心里早就不再是当初的模样。讲述的时候,我常常会有点混乱,正在讲述的,是十五岁的我,还是十九岁的我呢?还好罗辛听得很认真,从不提任何问题。
十一月,天气渐冷。清晨的空气里已经有了冬天的气味。绢姨重新忙碌了起来,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