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似乎在询问着我怎么回事。
我低头看着自己满是口水印记的双脚,一阵窘迫。
正巧一粉面书生背着一箩筐书籍,面带傻笑匆匆而过。
他模样还算俊俏,不过最深得我心的是那双纤尘不染的鞋履。
我下了马,拦住他的去路,从腰间掏出一叠银票,硬塞入他手中,“一百万,你的鞋子,我买了!”
书生讶异地盯着我看了半天,忽然激动地将我搂在怀里,“小七,小七!我的小七,你还活着!上苍保佑,你竟还活着。”
“你认错人了!”我一把将他撂倒,脱了他的鞋子直接往自己脚上套,虽然大了些,但总比没有的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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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问题:
容忌没衣服穿的时候,且歌通常会扒谁的衣服应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