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头巷尾的人唱得难听那不稀奇,因为他们不是专业歌手,可是能被他们喜欢的歌,而且哪怕是明明晓得自己唱出来跑调跑得厉害,唱得难听得要命,他们却依旧还在唱着,这就只能说明一个问题——这首歌很好,很让人喜欢,也很容易被人记住!
作为歌手,要做的,不就是这些吗?
不就是要让人喜欢,让人记住吗?
喜欢,人家才会花钱来买,记得住,人家才会花大价钱来买!
想着这个,蓝雅婷心里有点儿不痛快起来。
梁初一这是在炫耀!很低调的炫耀。但这种很低调的炫耀,反而让人容易反感。
他写的歌会被街头巷尾的人传唱,哪怕是很难听的传唱,都值得他在蓝雅婷面前炫耀。
可是,就一首歌,还不是很正式的,真的就值得这么炫耀吗?
幸好蓝雅婷很有涵养,心里不痛快也还不至于表现在脸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