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随我走,恐怕也有花钱的地方。”
扣子里的金珠自然不会太大,一共六枚,加起来只有五钱重,但也是很大一笔钱了,全部兑换成铜钱相当于五千文。梅振衣在县城里找地方兑换了几两碎银子和一些零用铜钱,又买了一套新衣服换上。然后找了一家看上去不错的酒楼去饭。
自从上次在突厥军营中美美的吃了一顿烤全羊之后,梅振衣已经饿了快三天了,这次兜里有钱上酒楼,自然点了一大桌子好吃地。吃饭的时候麻烦又来了,明月不吃东西,也不愿意坐下,清风见明月不坐,也陪她站在一旁。
这三人在酒楼里显得非常刺眼。梅振衣就是个大孩子。清风看上去比他小点,明月就更小了,三个孩子上酒楼点了一桌子好菜,却只有最大的那个孩子在那里提着筷子猛吃,另外两个小地只有干瞪眼看着。连坐都不让坐!
这是大哥带着弟弟妹妹出来啊,还是少爷带着书童丫鬟出来呀?无论怎么样这位公子小小年纪也太刻薄了!酒楼其它桌上地客人指指点点议论纷纷,梅振衣的头皮有些发麻,这顿好饭可真不太好吃啊。
再看清风。其它人说地话他应该听见了,却一脸淡然无动于衷;而明月还是那副天真可爱的样子,对周围地议论就像闻所未闻。看见他们无所谓的样子,梅振衣干脆也无所谓了,不管别人说什么,坐在那里安心的享受自己的饭菜。
吃饭时梅振衣也在观察,他发现清风的神色一直淡淡的,从来不笑。只有看着明月的时候表情才会变得柔和。清风的话不多,几乎从不主动说话,除了和明月说话很有耐心之外,与梅振衣交谈往往都是简练地不能再简练。
而明月天真无邪,就似一个七、八岁的女童,但和平常的小孩又有所不同,当她用好奇的眼神看向四周时,仿佛周围的各色人等与桌椅板凳没什么区别。
梅振衣看着他们在心中暗暗称奇。同时也止不住地暗自高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