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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时代(五)(2 / 5)

。但是司务长又说,军代表随时会回来。要是他回来时我不在,司务长也不能包庇我。我从队里出去,爬上十五队的后山,拿个镜片晃陈清扬的后窗。过一会儿,她到山上来,说是头两天人家把她盯得特紧,跑不出来。而这几天她又来月经。她说这没关系,干吧,我说那不行。分手时她硬要给我二百块钱。起初我不要,后来还是收下了。

后来陈清扬告诉我,头两天人家没有把她盯得特紧,后来她也没有来月经。事实上,十五队的人根本就不管她。那里的人习惯于把一切不是破鞋的人说成破鞋,而对真的破鞋放任自流。她之所以不肯上山来,让我空等了好几天,是因为对此事感到厌倦。她总要等有了好心情才肯性交,不是只要性交就有好心情。当然这样做了以后,她也不无内疚之心。所以她给我二百块钱。我想既然她有二百块钱花不掉,我就替她花。所以我拿了那些钱到井坎镇上,买了一条双筒猎枪。

后来我写交待材料,双筒猎枪也是一个主题。人家怀疑我拿了它要打死谁。其实要打死人,用二百块钱的双筒猎枪和四十块钱的铜炮枪打都一样。那种枪是用来在水边打野鸭子的,在山里一点不实用,而且像死人一样沉。那天我到井坎街上时,已经是下午时分,又不是赶街的日子,所以只有一条空空落落的土路和几间空空落落的国营商店。商店里有一个售货员在打瞌睡,还有很多苍蝇在飞。货架上写着“吕过吕乎”,放着铝锅铝壶。我和那个胶东籍的售货员聊了一会天,她叫我到库房里看了看。在那儿我看见那条上海出的猎枪,就不顾它已经放了两年没卖出去的事实,把它买下了。傍晚时我拿它到小河边试放,打死了一只鹭鸶。这时军代表从场部回来,看见我手里有枪,很吃了一惊。他唠叨说,这件事很不对,不能什么人手里都有枪。应该和队里说一下,把王二的枪没收掉。我听了这话,几乎要朝他肚子上打一枪。如果打了的话,恐怕会把他打死。那样多半我也活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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