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的灯都没有开,只靠一台示波器的绿光照亮。我不喜欢光亮。她在屋里走来走去,双手插在上衣口袋里。走了几趟以后,忽然对准我的耳朵大叫一声:都怪你!!!我耸耸肩说:阳痿还没治好呢,你别先把我耳朵治聋了。你怪我什么?她想了想说:算了,谁也不怪。不过这件事实在是真他妈的。而且她对我也起了疑心(这都是因为别人说我复杂),老是问:王二,你这人可靠吗?你能肯定自己没有偷过东西,或者趴过女厕所窗户吗?
关于结婚的事,有一点开头我不明白。虽然我有阳痿病,但我还是个男人,起码户口本上是这样写的。群众怎样议论是另一回事,领导上决定问题,总要有个说头罢。这个谜后来马大夫给揭开了。他说他是康复科的主任,可以参加院务会,会上听见大家说,我有二十年工龄,十年院龄,加上中级职称;小孙又是本院的人。我们俩一结了婚,就是本院的双职工夫妇。其结果是婚后必须分给我们房子,这不是太便宜我们了?房子必须分给真正要结婚的人,而真正要结婚的人就是不管给不给房子都会结婚。他对我说这些话时,显出一付自己人的样子。但是我也不是傻瓜,一听就知道是上面有人叫他来传话。别看平日称兄道弟,但他不是自己人。所以我对马大夫说话用上了对领导说话的口吻:既然我们是为房子结婚,就别分我们房子了。他说,那是不可能的事。够了条件怎能不分哪。于是我就说,那就分我们房子罢。他又说,这也不成。你们想要房子就有房子,岂不是太便宜你了。想要房子的不能让他得房子,没想要的倒会得房子,这才符合辩证法。假如批了你们结婚,领导上会落入违反了辩证法的困境。唯一的办法就是不批准。我对马大夫说,其实我们真的不想要房子。您可以把我们俩都绑起来上电刑。假如我们在严刑拷打下说了是要房子,就别批准我们结婚。他说你又来了。到精神科去看看罢。说完就走了。
有关分房子的事,我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