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眼,就指出谁是奸细。这颗刺客的头也一定喜欢有另一颗人头和自己并排挂着──这样不寂寞。何况假如它不说的话,还可以把它放到火上烤,放到水里去煮。有一些头颅常遭到这样的待遇,所以能够安之若素。但闹事猪头,不是人头──人头受不了这种待遇,会招供的。但是红线想去摸黄鳝,把这件事忘掉了。
薛嵩因此错过了逮住奸细的机会。但红线也没有下水去摸黄鳝,蹋低下头去看自己腿上被蚂蟥叮破的伤口,又发现自己的臀位很高──换句话说,就是腿长。翻过来掉过去看了一会儿之后,她决定去找那个小妓女,表面上是要送几条黄鳝给她,实际上是请她对自己的腿发表些意见。小妓女本不肯说她腿长,但又很喜欢吃黄鳝,就说了违心的话;然后她们炒鳝鱼片吃。这样一来,红线很晚才回家。那只信鸽则带着情报飞远了。入夜以后,就会有大批的刺客到来。这对薛嵩是件很糟糕的事。但这又要怪薛嵩自己。假如在家里时,他没有忽略红线的两条腿──举例来说,当他倒在地板上要睡觉,红线从他前面走过时,他从底下看到了这双长腿,就该坐起半身,高叫一声:哇!腿很长嘛!红线就会感到幸福。对女孩来说,得到男性的赞誉,肯定是更大的满足──她就不会老往小妓女那里跑,还会把摸到的黄鳝带回家来。但他总端着老爷架子,什么都不肯说。端这个架子的结果是,有大批刺客前来杀他,他还蒙在鼓里。我完全同意作者的意见:这是他自作自受。
在我心目中,凤凰寨是一幅巨大的三维图像,一圈圈盘旋着的林木、道路、荒草,都被寨心那个黑咚咚的土场吸引过去了。天黑以后,在这个黑里透灰的大大旋涡里亮起了星星点点的灯光,每一盏灯都非常的孤独──偌大的寨子里根本就没有几户人。等到红线回家时,这些灯火大多熄灭了。薛嵩在灯下作愤怒状,他说红线回来晚了,要用家法来打红线;所谓家法是一根光溜溜的竹板子,他要红线把这根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