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话这名男生,油头粉面,一身名牌,也是个富二代,名叫“薛明哲”。
说起来,他家和高鹏家还有些关系,两人是狐朋狗友,一丘之貉,以往没少在一起惹是生非。
往常遇到这种情况,他少不得要上去帮高鹏“助拳”,再一起出去喝酒,胡天胡帝一番。
今天却不同。
见高鹏拦住叶枫,薛明哲的魂儿都快吓掉了。
原因很简单,上回在“富豪夜总会”,正是他招惹了灵山市的混混头目万国豪,险些被万国豪活活玩死。
无论他还是高鹏家里,都是普通的有钱人,和混混扯不上太多关系,更别说万国豪这样脚踏黑白两道,在市议会里都有保护伞的恶棍。
当时他吓得脚软,都给万国豪跪下了,万国豪兀自不肯放过,非要他把女伴留下来才肯罢休,无论他怎么搬救兵都不好使。
到头来,还是一直在旁边默默旁观,甚至刚刚被他们奚落过的叶枫站起来解围。
谁都没想到,貌似平平无奇的叶枫,竟然是一头人型凶兽,发起火来,几十个混混外加退伍雇佣兵,都不是他的对手,被他硬生生打断手脚,如同垃圾般丢到一边。
到最后,叶枫扫视四周,竟然没人敢和他对视。
这件事过后,当天一起去富豪夜总会玩的几个富二代,对叶枫都敬若神明,抱他大腿都来不及,哪里还敢和他作对?
大家都是聪明人,自然不会随便出去乱说——无论身怀绝技的叶枫,还是大失颜面的万国豪,都不是他们能惹得起的。
所有人都很有默契,缄口不言,是以,当天有事没去夜总会的高鹏,对叶枫的可怕一无所知。
“这不是鹏少吗?”
薛明哲身后,几名不明就里的跟班诧异道,“明少,鹏少好像和人起了冲突,咱们不上去帮忙?”
“帮个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