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我家也是咱市里的,当了三年兵,这才跟着赖总一年多,以后勇哥要是看得起我,就拿我当兄弟看。”
“你家里还有什么人?”
“只有一个老娘了。我十六岁的时候就去北京打工,后来在一家夜总会当保安,碰巧就认识了赖总的老爷子,他很喜欢我,送我去当兵,复原后就让我跟了赖总。”
“你当的是什么兵?”
“我也说不清,对外好像叫特种部队。学的也挺杂,什么射击、搏击、侦查、电子通讯、跟踪、爆破什么的,虽然挺苦,可也值。本来部队不想放我,还是老爷子打了招呼才让我复员的。”
我点点头,笑着问道:“那你是不是打架很厉害,算是武林高手了吧?”
军犬也笑了,说:“那不一样,练武术的人花架子多,招式很好看;我学的是自由搏击,讲究的是一招制敌。告诉你一个秘密,你别看赖总不显山不露水的,其实他的功夫比我高,因为他有内功。”
“嗯,不会吧?”我觉得不可思议。那个风度翩翩、仪表堂堂的赖云峰跟这个彪形大汉比,谁都能看得出来军犬肯定占上风。
军犬伸出右手在我面前张开,那是一只蒲扇般大的手掌,掌心火红,虎口的肌肉鼓绷绷的。他把手掌一翻,我发现他的手掌不仅肉厚,而且手背青筋虬结,手指头粗得像小棒槌。他说:“你看我这只手,一巴掌能扇死一匹马,一拳能打死一头牛……可跟赖总掰手腕,我却不是对手。”
我还是无法置信,心里小声嘀咕。
军犬好像看出了我的心思:“我这辈子没服过什么人,但赖总让我心服口服。我没什么亲人朋友,除了老娘和赖总。以后勇哥能拿兄弟当朋友看的话,上刀山下火海兄弟不会皱一下眉头。我这个人讲究缘分,跟勇哥就投缘,你别看我文化不高,看人可准,你的人品错不了。”
车子平稳地停在了厂院,军犬拎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