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了,反倒是刚才从警察那儿听见,在刀上发现了附有牛神画师自己的指纹,是么?”
“嗯,是的,然而那是凶手弄成看来是自杀的伪装。所谓指纹,也只是左手的指纹。谁都知道牛神他是个右撇子。”
“呵,是么。但那样凶手应该也知道,却为什么仍然留下左手的指纹呢?”
“那一定是太慌张的缘故了。”
当我轻率地断言之际,部下的一名警员走了进来。
“警部,在买卖牛神贞治作品的画商那处,有这样的信寄到来。”
“信?”
从部下拿来的信封中取出了纸条,上面是这样写着的:
牛神贞治的画,并不是贞治自己绘画的,他把由我所画的作品,以他自己作品的名义拿去发表。牛神贞治必须赎罪。
“什么?那样说来牛神岂非是偷了别人的作品么?”
“绝对没有这回事。”直至刚才还在哭着的良子抬起头来断然地说道,“是老爷亲手画的。”
“究竟是谁写了那样的东西呢?”我仔细的把信件反覆再读,然后只得摇头。
“对不起。”天下一从旁伸过手来拿走信件,“难看的字哩。”
“大概是为了要掩饰笔迹吧,不是定必需要的么。”我因而露出外行人真麻烦的表情。
“嗯,如果真是那样......”天下一开始在脑海中进行推理时的习惯——搔着乱蓬蓬的头又开始了,头皮四处飞散。
正如之前所说的那样,这篇是猜谁是凶手的小说。然而,未必是读者单方面读着记事便能够说“知道凶手了吧”,也有“仅凭小说中的线索即使翻转过来也不可能解开真相”这一类型的小说存在。
但实际上那也没关系。那样说是由于像作品中的侦探那般以理论推测出凶手的读者,大概相等于完全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