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行,最后亲友们一同聚餐过后丧礼便告一段落,我不清楚前来吊唁的客人有多少人,虽然大部分是妈妈医院认识的人及舅舅的朋友,我的朋友也不少,这倒是出乎我意料,后来才知道是乐团同伴帮我通知了大家。
丧礼结束后,我和舅舅及舅妈回到住处公寓,把葬仪社给的小型佛坛组装起来放上牌位与骨灰,就在这时门铃响起,石神井警察署那个尖下巴的刑警又来了。
“我们找到那辆白色liteace了。”站在门口的刑警劈头便说:“距离事故现场往东一公里左右有座购物中心,车子被丢在购物中心停车场,左边大灯有撞伤的痕迹,研判是最近才撞到的。”
舅舅听到急忙冲过来玄关,“抓到凶手了吗?”
“问题就在这里。”刑警沉着脸说:“那是贼车。”
“贼车……”我思考着其中的含义,一股莫名的不快涌上心头。
“我们昨天早上接获失窃通知,车主在荻窪粉刷公司,就是他,你们认识吗?”刑警拿出一张驾照影本,上头的名字和面孔我都毫无印象。
“不认识。”我说。舅舅及舅妈也是相同的回答。
“是吗?”刑警似乎不意外,将影本收了起来。
“请问……”舅舅搔着脸颊说:“贼车的意思是,当时开车的不是这个人?”
“至少不是车主本人。”刑警立即答道:“小林志保小姐发生车祸当时,这个人正出席同业的聚会。他估计聚会应该会喝酒,所以出门时并没开车。”
看来刑警的意思是他有不在场证明。
“不见得一定要本人开车吧?说不定是他的家人呢?不,既然他是开公司的,说不定凶手是他的员工。”
“您说的没错。”刑警同意舅舅的论点,“事实上的确有这种案例,凶手为了掩饰肇事逃逸的罪行,故意将车子丢到某个地方然后向警方通报失窃,尤其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