们似乎认为,凶手可能是想尽快离开。但如果是这样,只要先带走衣服,事后再慢慢处理不就好了?或凶手错估情势,以为应该会更快烧光?这么一开始思索后,我越想越不安心,于是抑决定实际烧烧看。”
石神再次停足,“你烧了衣服?”
“在一斗高的罐中烧的。外套、毛衣、长裤、袜子……呃,还有内衣吧。我是在旧衣服店买的,不过荷包还是意外大失血。我们和数学家不同,不做个实验就是不死心啊。”
“结果呢?”
“衣服冒出有毒气体,熊熊燃烧,”汤川说,“全部烧光了。一眨眼就结束了,搞不好还不到五分钟。”
“所以呢?”
“凶手为何连短短五分钟都不肯等?”
“谁知道。”石神走上台阶最顶端,在清洲桥路左转,和‘天亭’是反方向。
“你不去买便当吗?”果然汤川问道。
“你真烦人,我不是说了吗?我又不是天天买。”石神皱起眉头。
“好吧,只要你不愁没午餐吃就好。”汤川赶上他并肩前行。“尸体旁边,还发现了一辆脚踏车。根据调查,已查明车子停放在条崎车站时遭人偷走。脚踏车上还留有据信应为被害者的指纹。”
“那又怎么样?”
“连死者的脸都记得毁容,却忘了擦掉脚踏车上的指纹,这人也未免太糊涂了。不过如果是故意留下的那就另论了,凶手的目的是什么?”
“你认为是什么?”
“为了把脚踏车和被害者连在一起吧……我想。如果警方认为脚踏车和命案无关,对凶手来说比较不利。”
“为什么?”
“因为凶手希望警方找到证据,判定被害者是自己骑脚踏车从条崎车站前往案发现场,而且普通的脚踏车还还不行。”
“找到的不是普通的脚踏车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