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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邂逅(3)(2 / 5)

跑了。

犯罪分子使用的两辆小汽车是偷来的,他们把车开过所谓茶水桥的夏陆桥后,又往前行驶了一段,然后把车弃在勒勃立卡广场。

州警察开始大搜捕。

二月四日。

尽管巴西的四季变化不明显,但是在二月已属于仲夏季节了。

根岸四郎下班后去酒店喝本地的品加酒,这是晚上七点钟之前。他喝完酒,心绪不宁,邃向大阪桥的加尔本·伯罗大街走去。

三天前,四郎有生以来第一次进酒吧。当时他身上带了两千克鲁赛罗,一千花在女人和酒上了,剩下的全给流氓抢走了。

那天晚上,四郎万分气恼,就把车开往郊外。现在记不清是在何处下的车,当时他喝得酩酊大醉,倒在车上。

第二天,酒醉未消,归途中,因违反交通规则而被罚款三百克鲁赛罗。回到住地的当天晚上,四郎打肿脸孔充胖子,请同事们吃饭,结果短短两天四郎就花了五千克鲁赛罗。现在只剩四万五千了。

五年来废寝忘食,辛辛苦苦积攒起来的钱,开始付之东流了。

四郎今天晚上打算去一家日本餐馆享受享受,不喝烈性品加洒,要喝威士忌,挥霍一番。

他刚走到加尔本·伯罗大街前面的街道上时,就被一辆从后面开来的汽车撞上。汽车未煞车,好在它的速度还不快。但四郎仍被撞出几米远。四郎以为汽车会逃跑,本能地想到记下它的车号。在巴西,轧了人必定逃跑,这是铁一般的规律。

可是四郎错了,撞人的汽车并未逃跑,驾驶员同两名乘客下了车。这时周围已聚集了许多围观者。中年驾驶员大声辩解说不是他的过失,是四郎自己撞上的。

“我把这小子带到医院检查,医院可以作证。”

驾驶员故意多此一举。

四郎伤势不重,但一时起不来,结果被抬上了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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