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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奇阁 > 大秦从献仙药开始 > 第十六章 公法

第十六章 公法(3 / 5)

》的目地和宪法是一样的,于权力来说,是巩固和维护国家权力,规范国家权力有效运行。于法律来说,是为法制的统一奠定基础。

除此之外,还有两点是最为重要的,那就是李阳要借《公法》来向天下的百姓,种下一个叫“个人权益”的概念。

比如《公法》的第一条,则是:大秦帝国是皇帝之大秦,是万民之大秦。

《公法》第二条:大秦帝国实行秦法治国的原则。

《公法》第三条:大秦臣民,在秦法面前一律平等。

《公法》第四条:臣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大秦依照律法规定保护臣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总之,李阳编写的《公法》一共有一百零八条,其中三分之二都是规范国家权力有效运行的作用,也就是限制公权力滥用的目地。而关于个人权益的法条,则是少之又少,只限于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两个方面,而其它言论自由、示威自由、集会自由那就不可能有了,还有民主方面的,肯定在目前也是不可能存在的。

对于李阳来说,他在目前能做的,就是向天下百姓种下“人人平等”的概念,种下“个人权益”的概念。

例如《公法》第一条,大秦是皇帝的大秦,是万民的大秦。就是要让天下人都知道,不管谁当皇帝,这个国家不仅是皇帝的,也是他们每一个人的。同时,也给天下人种下一个叫“民主”的基因。

《公法》除了规范国家权力运行及人身、财产受保护的条款之外,还有数条就是关于百姓义务的条款。涉及的方面大致是服军役、徭役、纳税、保卫国家等义务的条款。

当然,《公法》还有一个更大的作用,那就是李阳觉得,只要《公法》能得到推行,那么将来就算是他死了,那么后来秦律再怎么修改,也不会恶到哪里去,毕竟后面秦律的修法,它也得遵照《公法》的大意去修改,去制定法条。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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