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都最像陛下。
陛下小时候和我抢鸡腿吃,
现在啊,
我看着他就像是看着陛下在给我烤鸭子吃一样。”
这话,
李梁亭说得,郑凡可说不得。
这时?
李梁亭看向剑圣,
道;
“当年听良申说起过? 你曾去过咱北封郡,找他打过一架?”
剑圣没回应? 站起身,默默地走到另一处的窗边。
对此?
镇北王并未生气。
不要认为剑圣住在侯爵府隔壁? 不要认为剑圣几次陪着郑凡出来?
堂堂晋地剑圣,就真的是侯爵府的供奉或者家丁了。
剑圣的高傲,一直没有褪去。
他曾一剑刺死过老司徒家家主,
自然可以对大燕镇北王毫不遮掩;
先前回应李良申,并不是因为李良申是镇北王府的总兵,而是因为李良申是剑客,彼此曾认识。
剑圣不懂得什么叫“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但到他这个地步,不愿意或者懒得去的时候,绝大部分的应酬,都可以无视掉了。
李梁亭笑道;
“记得你输给过无镜,是吧?”
剑圣依旧不搭理。
“我呢,当初功夫,比无镜好那么一点点,但无镜天赋好,如果我没受伤的话,他现在,应该比我强那么一点点;
所以,
咱差不离其实是一个平手。”
剑圣依旧不为所动,继续看着下方燕京城街道上的行人风物。
李梁亭“嘿嘿”笑了笑,
他的头发,已经半白了。
其实,不算太老。
但这次进京,给郑凡的感觉,确实是和上次不同。
据说,镇北王当年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