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吃饭了,
依旧是熏肉加粉条。
公孙玲应该不懂得烹饪,还是喜欢乱炖。
不过现在在逃命,大家就将就着吃吧。
吃的时候,
郑凡先开口道:
“其实想想,如果留在楚国,也挺好的,楚国山好水好风景也好。”
公孙玲讨好道:
“郑伯爷如果留在楚国,想来摄政王会很重用伯爷的。”
“应该会的,不过,也不敢给我什么实权不是,最大可能就是被摄政王带在身边,装一装牌坊,或者陪摄政王下下棋说说话,当个近臣。”
听到这话,江虎的脸色微微一顿。
公主则开口道:“这次我做了这种事,和别的男人在大婚之日私奔,皇兄如果抓住我,必然会像小时候那样把我关黑屋子的。”
公孙玲则道:“公主殿下毕竟是摄政王的亲妹妹,不管公主殿下犯了什么事儿,做了什么,摄政王都不会和公主殿下真的生气的。”
公主闻言,笑了笑,抱住郑凡的肩膀,道:
“说是这样说,但我不后悔,谁叫我就看上他了呢,就像是虎子哥看上阿玲姐姐一样,这看对眼的事儿,就和唱本里演的那般,平日里看不见摸不着的,一旦时候到了,就真的非他不可了。”
阿玲看了一眼江虎,脸上也露出了笑意。
人心,都是肉长的。
作为公孙氏的小姐,
可能以前瞧不上江虎,但现在,她清楚,江虎,才是她安身立命的本钱。
无论是在楚地逃亡还是去燕国,她都得依靠江虎。
舔狗做到这个地步,就差不多是哮天犬了。
江虎则笑了笑,道:“伯爷,公主殿下,我们肯定能走出这座大山回到燕国的,因为在燕国,伯爷才能真正的施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