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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篇 清之侠义小说及公案(2 / 12)

见态,亦仍为《红楼梦》家数也。

所谓“京都一桩公案”者,为有侠女曰何玉凤,本出名门,而智慧骁勇绝世,其父先为人所害,因奉母避居山林,欲伺间报仇。其怨家曰纪献唐,有大勋劳于国,势甚盛。何玉凤急切不得当,变姓名曰十三妹,往来市井间,颇拓弛玩世;

偶于旅次见孝子安骥困厄,救之,以是相识,后渐稔。已而纪献唐为朝廷所诛,何虽未手刃其仇而父仇则已报,欲出家,然卒为劝沮者所动,嫁安骥。骥又有妻曰张金凤,亦尝为玉凤所拯,乃相睦如姊妹,后各有孕,故此书初名《金玉缘》。

书中人物亦常取同时人为蓝本;或取前人,如纪献唐,蒋瑞藻(《小说考证》八)云,“吾之意,以为纪者,年也;献者,《曲礼》云,‘犬名羹献’;唐为帝尧年号:合之则年羹尧也。……其事迹与本传所记悉合。”安骥殆以自寓,或者有慨于子而反写之。十三妹未详,当纯出作者意造,缘欲使英雄儿女之概,备于一身,遂致性格失常,言动绝异,矫揉之态,触目皆是矣。如叙安骥初遇何于旅舍,虑其入室,呼人抬石杜门,众不能动,而何反为之运以入,即其例也:

……那女子又说道,“弄这块石头,何至于闹的这等马仰人翻的呀?”张三手里拿着镢头,看了一眼,接口说,“怎么‘马仰人翻’呢?瞧这家伙,不这么弄,问得动他吗?打谅顽儿呢。”那女子走到跟前,把那块石头端相了端相,……约莫也有个二百四五十斤重,原是一个碾粮食的碌碡;上面靠边,却有个凿通了的关眼儿。……他先挽了挽袖子,……把那石头撂倒在平地上,用右手推着一转,找着那个关眼儿,伸进两个指头去勾住了,往上只一悠,就把那二百多斤的石头碌碡,单撒手儿提了起来。向着张三李四说道,“你们两个也别闲着,把这石头上的土给我拂落净了。”两个屁滚尿流,答应了一声,连忙用手拂落了一阵,说,“得了。”那女子才回过头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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