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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派"与"海派"(2 / 2)

的大著作。

一月三十日。

(1)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三四年二月三日《申报·自由谈》。(2)北平某先生指沈从文,湖南凤凰人,作家。他在一九三三年十月十八日天津《大公报·文艺副刊》第九期发表《文学者的态度》一文,批评一些文人对文学创作缺乏“认真严肃”的作风,说这类人“在上海寄生于书店,报馆,官办的杂志,在北京则寄生于大学,中学,以及种种教育机关中”;“或在北京教书,或在上海赋闲;教书的大约每月皆有三百元至五百元的固定收入,赋闲的则每礼拜必有三五次谈话会之类列席”。上海某先生,指苏汶(杜衡)。他在一九三三年十二月上海《现代》月刊第四卷第二期发表《文人在上海》一文,为上海文人进行辩解,对“不问一切情由而用'海派文人'这名词把所有居留在上海的文人一笔抹杀”表示不满,文中还提到:“仿佛记得鲁迅先生说过,连个人的极偶然而且往往不由自主的姓名和籍贯,都似乎也可以构成罪状而被人所讥笑,嘲讽。”此后,沈从文又发表《论“海派”》等文,曹聚仁等也参加这一争论。

(3)梅兰芳(1894—1961)名澜,字畹华,江苏泰州人,京剧表演艺术家。一九三○年梅兰芳在美国演出时,美国波摩那大学及南加州大学曾授与他文学博士的荣誉学位。

(4)“居移气,养移体”语见《孟子·尽心》。(5)“若要官,杀人放火受招安”语出宋代庄季裕《鸡肋编》:“建炎后俚语,有见当时之事者:如......欲得官,杀人放火受招安;欲得富,赶著行在卖酒醋。”

(6)“昔人已乘黄鹤去,此地空余黄鹤楼”参看本卷第13页注(5)。

(7)关于北平学者以古文化掩护自己和古物南迁,参看本卷第13页注(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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