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了机械箱子,像是抱着啤酒一样将炮弹从机械箱子中抽出,塞到了大型臼炮管中。这技术没什么值得夸耀的,人类也能造出来这种装备,但是人类绝对没办法,轻松背着这东西上山下乡,在碎石地里面乱跑。只能通过车载来运输这种武器,人类组装这种重装备需要撬棍扳手一起上搞个二十分钟后才能开炮,而迷雾人背着这东西到到达正确的发射阵位用大号扳手,在五分钟就调试完毕了。同样的装备,在迷雾人手里的有着强大的机动性。
一枚枚迫击#炮弹落到了地面上,喷出了大量的气体和周围的空气混合,然后就是闪光,爆燃。巨大的震撼冲击波席卷了整个街道。然后没了,让人恼火的巷战就没有了。
整个小巷在冲击波中燃烧,躲在房屋里面的人要么被灌入一千度火焰烧成了焦炭,要么被气压的剧烈变化震碎了内脏。巨大的声响响彻了整个孟菲斯。
五百多名迷雾人在这个城市中是堪称装甲团的存在,或许装甲坦克可以可以杀死他们,但是在瞄准他们之前,会被他们携带的单兵重火力(对人类来说是对舰重火力)轰杀至渣。生物体永远都要比机械体灵活。同等体积下的迷雾人能做出的快速反应是坦克永远做不到的。
在两千公里外,比蒙特看了看远处街道被迷雾人血洗。对队伍说道:“飞天蝙蝠们现在急着找我们呢。”
牧师艾苏说道:“是的,我们现在是先等他们的炮灰被杀戮完毕吧。”
比蒙特看了看天空中盘旋的飞龙,摇了摇头说道:“不,等他们的炮灰被迷雾人杀光了,那个飞天母耗子胆子恐怕就萎缩成芝麻粒了。她也就现在有胆子主动来找我们。”
女战士皱了皱眉头指了指天空盘旋的飞龙说道:“是不是有点冒险了。”
比蒙特说道:“我们迟早是要面临大型团战的,以后的对手都是各种配合完备的小队,想像血爱小队这样的队伍以后不可多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