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杀了老板,嫁祸给刘丰,自己把画拿走了。”
“但这幅画现在是不可能变现成金钱的,它是个烫手山芋,在谁手上谁就有重大嫌疑。”
“见财起意的时候可不会想这么多。”
林秋浦提出异议,“隔壁屋顶上的瓦片被他踩得稀碎,报警时间与死亡时间只差半小时,而现场一片凌乱,只可能是沈老板死后被人弄乱的,伙计完全没有时间这么做……况且在现场找到的那口痰,也已经证明是刘丰留下的。”
陈实说:“我这么说可能有点恶心,那口痰我记得是干的,掉在上面的画并没有被弄脏,说明它吐出来的时间要更早一些,可能是白天吐的。”
陈实又走到柜子前,指着柜门上的标签说:“说到现场一片凌乱,这些柜子明明都贴了编号,而沈老板的记帐本上有对应的编号,凶手根本没必要那样乱翻。”
“你意思是有人故意弄乱,营造出抢劫杀人的假象?”林秋浦说。
“一种可能是单纯地见财起意,想拿走这幅画;另一种可能,这人和沈老板有旧怨,借这次的事件为掩护,将其杀害;第三种可能,不,这种可能太荒唐了……”陈实说。
“你倒是说呀!”林冬雪催促,“反正是讨论,大胆假设,小心论证。”
“第三种可能就是凶手也是经营当铺的,ta敢怒而不敢言,用这种方式把脏水泼到烈国枭身上,借警察的手把烈国枭铲除。”
借刀杀人!?
林秋浦突然想到了何晶晶,当年她就这么干过,并且成功地逍遥法外。
“太荒唐了!”林秋浦摇头否定。
“当然更有可能的是复合型动机,凶手既和沈老板有梁子,又被烈国枭讹过,同时也想要这幅《山居xx图》,是不是听上去更合理了一些。”
林秋浦苦笑,“合理归合理,但这样的人选怕是很难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