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世卿世袭世禄”,说白了,即指贵族阶级垄断经济与政治利益的世袭权力——儒家的圣人孔子,虽然曾打破了贵族垄断知识的局面,但孔子本人又提倡维护礼制,维护贵族世袭权力,这一点,是被法家所深深诟病的。
因此有不少法家弟子觉得,孔子不是“打破”了贵族垄断知识的格局,而是“窃取”了本来属于贵族权力的“知识垄断”,并且以此成为了贵族中的一员,以至于此后成为了“贵族世袭”的帮凶,根本不能作为打破“贵族世袭”的先驱。
真正打破“贵族世袭”的先驱,应该是法家,因为法家才是彻底打破贵族垄断的格局。【ps:注意是贵族垄断、而不是君主垄断,否则就变成墨家思想了。法家也是提倡维护君王统治的。】
如果说“礼制”的本质是“世卿世袭世禄”,那么“法制”的本质又是什么呢?
法制的本质,是通过“好利恶害”的人性,来建立新的稳固秩序。
“好利恶害”,这是齐国名相「管仲」提出的观点。
管仲曾经说过,商人日夜兼程,赶千里路也不觉得远,是因为有利益在前边吸引他;打渔的人不怕危险,逆流而航行,百里之远也不在意,也是追求打渔的利益。
在此基础上,商君卫鞅也提出他的观点:人生有好恶,故民可治也。
这即是法制思想形成的最重要的依据,即通过制定相关的刑律,让国民自己“趋利避害”、避免去犯罪,人人遵纪守法,以建立新的稳定的国家秩序——它是具有一定强制意味的,但法律诞生的目的,却并非是为了惩罚国民,而是为了约束国民的行为,确立稳定的新秩序。
一旦确定了新的秩序,一切就能“有法可依”——因此为了使世人遵纪守法,法家的法令主张(尽可能的)公平与公正,不允许任何人挑战法律的权威,因为一旦法律丧失权威,以法制创建的新秩序将彻底崩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