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终究是藏身在肉身里面的,你见过战争里面有士兵脱下铠甲跟别人战斗会处于上风吗?显然不可能。
这个虫子从内部攻破,想来最初进入的就是这个欧阳钊的元婴,一点一点的蚕食欧阳钊的元婴,一点点地吸收欧阳钊的一切,最终破壳而出,彻底杀死了欧阳钊。
屈起手指,郑云随意地一弹,一道凌厉的指风席卷着空间裂缝,刹那间将这欧阳钊的元婴给打碎,连魂魄,都没留下。
“嘶!”食物被杀,这个虫子瞬间发出了怒吼声,几根尖刺当即朝郑云的身体刺来。
“待会再好好研究你。”郑云一巴掌将这虫子身上的尖刺给拍成了碎片,只剩下了一个光秃秃的躯体,随后直接将其收入了微型宇宙,交给了闲的没事做的童老头。
看了眼欧阳钊这个倒霉鬼的尸体,郑云微微摇头,捡起了地上的知行笔。
这是一个法宝,既然是法宝,就需要认主,认主就需要法力,郑云没有法力,所以似乎没什么用,但是对付法宝,郑云有自己的办法,直接用指甲将自己皮肤切割出了一团血液,然后将血液均匀的涂抹在了这一只笔上。
血液一开始还想回到郑云体内,但是郑云直接不给他们机会,无可奈何之下,这些血液只能开始侵蚀这一支知行笔。
没有多久,郑云就在这个知行笔上感觉到了请求认主的冲动,直接接受了认主,郑云顿时知道了知行笔的效果。
这是一个蕴含了化神级别的‘去,规则之力’。
简单来说,这应该算是叫做主人我们去哪儿,也可以称作主人想去哪儿就去哪儿的规则之力,只要是施展了这个规则之力,郑云可以直接想去哪里就去哪里,这个想去哪里就去哪里自然跟修为还有法力消耗挂钩,同时携带的人越多效果越差。
然后便是之前表现出来的切割效果,这并非是切割的规则之力,单纯是将想去哪就去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