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怀月正色抱拳,瞥了孙明一眼,转身退下。
空旷的大殿内便只剩下孙明一人,放眼打量着这座大殿,很是大气磅礴。一排排黝黑大柱撑着穹顶,目测之下,有数百根之巨。置身其中,宛如蝼蚁。
并未等太久,一道身影从右侧走近,穿着紫色锦袍,清秀的五官中带着一抹邪气。
来人坐在主位上,如老友重逢般的一笑,能给人一种如浴春风的感觉,“孙明,好久不见。”
直呼的是孙明,而非是鬼厉。
孙明恬淡回了一声:“阎王。”
这倒是让阎王侧目以待,他占据着古乐的肉身,却能被一语戳破身份。目光狭长的盯了孙明一眼,想了下就释然,这世上之人可并非尽是傻子。
但还是微微好奇,在他的记忆里,这可是孙明第一次见他。上次从华夏来第三界的时候,孙明是处于昏迷状态的。按理,不该知道才对。
“怎么知道我的身份的?”
孙明目光打量回道:“古乐是我亲手所杀,死的彻底。而能做到夺取一人肉身这等逆天之事的,普天之下实在难找到几个人。而且还能将阎王行宫当作自己的家一样,除了哪位传说中的阎王之外,孙明很难想到第二个人。”
孙明当然不会说出真正的原因是,上次从华夏过来的时间,他已经猜测到了阎王的身份。
人可以聪明,但太过于聪明就不是好事了。
阎王点了下头,“十万年前,和尘大战被回去肉身,神魂被封印在华夏,华夏一百年前才堪堪的能将结界突破,用了将近七十年的时间,终于让我发现了一个还算是契合血脉的肉身,于是将神魂寄在他的身上,也就是古乐。
但强行夺舍的话,会对肉身造成损害。以古乐的修为,到寿终正寝至少也得几百年的时间,恰好的,他被你杀了。
这才让我能提前数百年掌握这具身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