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坐上马车!心想还有三天的时间,一定能想到办法的。
正想着,她便开了车窗,透透气。
南山原只是在洛城外的一个县城,托国都的福,却也生机勃勃,一派繁华。
正这么相,突然看到街上有个小男孩,小男孩儿衣服脏乱,脸上更是青一块黑一块。却见他在街上撞了个男人。
那男人一看是个脏小子,大怒;“臭小子,你敢撞本大爷。”
说着一拳挥下去。
哪知那小子身板小,动做灵活,一下子就躲了过去,然后跪在男子面前求饶。
男人骂了他几句,就走了。
脏小子从地上爬起来,手里却多了一个小小的钱袋子。
原来是个小扒手!
霍云不由一笑,却见他钻到另一个巷道里,倒是很机灵。
霍云还在为自己于天的身份发愁时,过了一天,筷子给了大碗一份文书,很快就交到她手里。
她打开一看,竟是于天的籍贯。
于天,长沙国浏县人,十四岁。这相当于一张身份证,还有相关的章印。
“这印章是真的吗?”霍云不由问。
“王爷从不给假的。”大碗说。
这倒也是,就算是假的,王爷说是真的,那就是真的。
如此,她的难题解决了。
次日白嬷嬷又带她带来一批小丫头让她选。
霍云是想挑个书童的,绛紫和白福都是熟面孔,她得找个生面孔,照顾自己读书的。
这次带来的有八个人,六个丫头两个小子。
霍云先看丫头,六个丫头不是年纪太小,就是年纪太大,而且没有一个机灵的,问几句都答不上来。
她并不想身边太多人伺候,又想找个机灵点的,痴丫头她身边已经有绛紫了,自然要找一个灵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