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弱的。
士兵们紧紧握住枪杆,死死盯着怪叫着冲来的地精。这些胆小的地精今天不知是嗑药嗑多了,还是别的什么原因,竟然一反常态的向长枪阵冲来。
“啊啊啊……”地精们举着它们简陋的武器,龇牙咧嘴的冲了过来。此时,除了几位游侠和专业弓箭手,普洛斯官兵已经丢掉了弓弩,做好了近战准备。
“注意,刺杀!”一名指挥枪阵骑士大喊一声,长期训练的长枪兵们几乎下意识的将长枪刺了出去,对于这个刺杀动作他们已经形成条件反射了。
“噗噗噗……”地精群里顿时响起一片刺破**的闷响,以及一片短促的惨叫。开了血槽的十字枪头,轻易刺穿了地精们的那拙劣的皮甲和下面的皮肤肌肉,进一步捣毁了它们的脏器。枪头后的小横梁阻止了枪刃更深的刺入,以便士兵回枪。
跑得最快的几个地精就好像被戳破的水袋一样瘫倒在地,腥臭的血液喷泉似的从身上几个新增的恐怖伤口里流出。
“回枪!”骑士一声大喊,长枪兵们整整齐齐的抽回了枪杆。
“刺杀!”长枪兵们大喝一声,踏前一步,挥动双臂,利用腰部力量和体重的惯性,又发动了一次凶狠的刺杀。
“啊啊啊……”又有一群跑得快的地精被戳成了蜂窝。
三轮刺杀之后,长枪前已经倒下了上百名地精,十几个命大没死的,趴在地上发出痛苦的呻吟。它们也试图发动攻击,但是普洛斯的长枪长达12普尺(约6米),在此距离上可免受大多数敌人的反击,以地精的小胳膊短腿,根本就凑不拢。枪刃的尾部约有一米长的一段用是铁制成的,以防止它被敌人的砍刀或战斧砍断,搞得地精们一点儿办法都没有。
在躺下了上百只地精后,它们似乎也回过味了。有一些脑子灵活的地精就试图绕过长枪阵,从侧面进攻。在地精们看来,那些剑盾兵的武器要短多了,看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