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交错,留下淡淡的银色残影。
血光飞溅,尸体横陈。
既然它们真的悍不畏死,那我就让它们真的去死。
清风剑术最适合对付的场景,便是以一敌多。因为它全是挥砍,没有刺这样的招数。如果将刀锋刺进敌人的身体,再拔出来必然要耗费时间,给其他敌人可乘之机。
不得不说,童阳已经把这门学问的细节做到了极致。
兽群之中也不尽是充满杀伤力的猛兽,也有些滥竽充数的草食性动物。
比如此刻,一只红色的麋鹿用头上的尖锐鹿角作为武器,猛地向我冲来。
在很多人看来,麋鹿都是一种无害的生物。实际上,它高速奔跑带来的冲击力,加上鹿角的尖锐,完全可以刺穿人类的胸膛。
我手中刀锋猛地斜劈而下,将它的半边头颅削下,场面十分血腥。
在这样前仆后继无休止的进攻下,童雪渐渐抵挡不住了。
这让我心急如焚,一时却又想不到办法。
聚意剑术?
不行,我如果让她坚持三十秒,指不定就只能替她收尸了。
“退!”我一声令下,和童雪且战且退。
然而血族大军仍是穷追不舍,像是要活生生把我们耗死在这里。
为了保护童雪,我被一头血豹扑到了身上。尽管即使规避,仍是被它一口咬中了肩膀,狠狠撕下一大块血肉。
我疼得青筋直冒,强忍痛楚挥动白梅落雪刀,将它斩于刀下。
所幸两匹野马并未跑远,我一眼便瞥到了它们在一旁的树边瑟瑟发抖。
我和童雪立即飞奔而至,翻身上马,用力一夹马腹。
两匹野马立即撒腿狂奔,发出清脆响亮的马蹄声响。
“小黑,给力!”我揉了揉小黑的鬃毛,肩伤仍是疼得我龇牙咧嘴。
我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