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以后都不能取妾了。
这种法律说实话,如果是在华夏故土的话,推行难度极大。
香港甚至要到1971年才立法废除纳妾。
反对一夫一妻制度的,主要还是官僚和富商。
纳妾合法的年代,香港的穷人也是一妻难求的,倒是到了十多年后,卡车司机也能去深圳包个女学生逍遥快活,以至于一批阿灿无比缅怀港英时代。
又比如,在阿拉伯世界的埃及,一直都允许男人取4个老婆。
但埃及百分之九十的已婚男子也只有一个妻子。
所以,底层百姓其实根本不在乎能娶几个老婆,有一个已经烧高香了。
在男女比例严重失衡的大明更是如此。
想象一下后世的部分农村地区的男女比例,就能想象大明本部的婚嫁市场是啥情况了。
好在大明有西雅图,堵不如疏,不至于引起大的社会动荡。
日本都护府的情况却完全相反,那边是男人死得差不多了,女子少寡难嫁者众多。
两边的调和正在进行。
不过一批森下的徒子徒孙把控着和女东输的工程,把控十分严格。
总而言之,大明本部既没有世家大族和能够对抗皇权的权臣,也没有什么民间的阻力,因此《婚律》的规定得以很好的落实。
不过嘛,我大明自有国情在此。
天子纳妃,自然不能等同于娶妻纳妾。
天子家事就是国家大事嘛!
富贵陛下那纳的不是兰妃,而是纳的整个日本!
所谓马上得天下,床上治天下,我万岁爷也是为了大明的江山社稷鞠躬尽瘁,殚精竭虑了。
其实对于自己没有做到率先垂范这回事,朱富贵还是有些心虚的。
后来他发现上到三公下到庶民,没有一个人对此提出异议,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