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人。
这个只有24岁的年轻人可不简单,如今与合伙人在俄亥俄州建立了一座日进斗金的炼油厂,并且正在向更西部扩军。
当然,这些都是那个侦探的推理,不过现在看来十分有可能。
最关键的是,根据之前的调查,那个叫做洛克菲勒的年轻人正是在纽约出生的。
1839年他出生在纽约州哈得逊河畔的一个名叫杨佳的小镇,那个镇子正离范德比尔特山庄距离不远。
洛克菲勒的孩提时代家境十分贫寒,他甚至在码头上当过最低贱的小工。
直到10年前,洛克菲勒才跟随父母举家搬迁去了俄亥俄州。
只是没想到,树挪死,人挪活,搬家后不久,洛克菲勒便开始展现出了惊人的商业才华……
结合唐纳德刚才所说“纽约这个地方曾经留下了一些不太好的回忆”一事,斯蒂夫几乎已经可以脑补出一个完整的剧本了。
在寒风凛冽的冬天,忠诚的女仆长玛格丽特带着穿着厚实,如同天使一般的小姐在自家宽敞的院子里面堆砌圣诞节的雪人。
一个身材消瘦、衣着单薄的小男孩,隔着金属的围栏痴痴的看着这一切。
他想要接近,想要打招呼,但是他知道,他们是两个世界的人。
此后十年,那个男孩怀揣着那份童年时的憧憬而不断努力工作,终于成为了富甲一方的年轻富翁,甚至财富已经超过了女孩的父亲。
他最终鼓足勇气,给那个女孩写出了第一封信……
在斯蒂夫的脑海中,一只超级大舔狗的形象已经迅速的跃然纸上。
当然,他并不知道,实际上他的女儿才是那只真正的舔狗。
好吧,不管怎么说,这个脑补的故事细究起来还是有很多问题的。
比如说洛克菲勒好好一个年轻的石油小亨怎么就开始写作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