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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汝南买士(3 / 6)

说是打扮,也就是将自己加冠那天公孙珣所赠送的几件丝袍做个挑选而已。

正所谓人比人气死人,吕范虽然向来不忌讳谈论自己家中的贫苦,但一个刚刚二十岁的年轻人,心里又怎么能对这些事情不在意呢?父母早死,兄嫂对自己不好,束发以后就分了家,自己那句家徒四壁真不是假话,恐怕整个家的家当也比不上这一件丝袍的。而此番说是要请这些师弟吃鸭子,但鸭子钱恐怕也得要从这人家送的丝袍上出了!

可怜自己满腹经纶,仪表堂堂,却因为家穷而为乡人所轻,乃至于……反正不知道这种日子什么时候能到个头!

想着想着,吕范忽然又苦笑着打量起了自己床下的靴子——那公孙珣看起来是个能成大事的人物,怎么他的家人却如此粗心?只送自己衣袍、高冠、骏马,却没想着送两双好鞋子与自己,搞得自己竟然要上面穿着丝袍下面穿着打着补丁的靴子回乡,也是不知道该哭还是该笑了。

不过,这倒省的自己再想穿哪件丝袍好了……这还用说吗,看看哪一件比较能遮住靴子就穿哪一件啊!

收拾完毕,吕范打开亭舍的大门,却不料正见到公孙珣盛装立于门外,俨然已经等候多时了。

“珣弟,这是何意?”此番情形,由不得向来机敏的吕范惊疑不定了起来。

“也是我粗心。”公孙珣负手笑道。“子衡兄难得返乡,岂能不着锦衣煊赫于乡邻?”

言罢,却是有两个不知道哪里来的小婢从公孙珣身后闪出,其中一个赫然捧着一件蜀锦袍子!

吕范咽了口口水,赶紧摇头:“这个不行,太贵重了!”

能不贵重吗?这可是蜀锦做的袍子!

要知道,对于如今的这汉室人家而言,有这么一种说法,看某家是不是真的富贵,要看他家中有没有益州的蜀锦、凉州的葡萄酒、交州的珍珠,还有幽州的人参……如果这四件东西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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