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枫起床下楼时,沈蔓歌已经在一楼大厅旁边的跑步机上跑步。穿着一身红色紧身运动衣的沈蔓歌人比花娇,俏脸跑得红扑扑的,就像清晨突然间绽放的玫瑰。晚上有美女睡,白天有美女陪,林枫觉得他生活的实在是太幸福了。
“早。”林枫拿起杯子倒了杯温开水下肚。“今天早餐吃什么?”
“————”沈蔓歌并不搭理林枫。
“小气包,不就是没把那枝白玉簪送给你吗?”林枫嘴里嘟嚷着自己跑过去打开冰柜,里面空空如也,只有一堆冰渣。
“叽”沈蔓歌按了跑步机的关闭按钮,气喘吁吁地从上面走下来,用毛巾擦了把汗,瞟了林枫一眼,上楼去洗澡了。
运动量大了是很容易饥饿的,林枫的肚子又一次咕咕的叫起来,转了一圈,只得又跑去灌了杯温开水。
沈蔓歌再次下楼时又换了一身衣服,稍微紧身的浅蓝色牛仔裤,经色的休闲外套,脚下是一双帆布球鞋,提防被拍,还武装上了帽子和眼镜。
沈蔓歌手里握着车钥匙,边往外走边说道:“我们家不提供早餐,同样,午餐和晚餐也是如此。我要去公司,吃饭的事你自己想办法。”
“可是我在香港人生地不熟——你总得给我辆车吧——”林枫对着沈蔓歌远去的背影喊道。
“没车,走走就熟了——”沈蔓歌的声音从地下停车场传来。
林枫苦笑不已,宁惹小人别惹女人。早餐只能自己解决了,林枫收拾收拾准备出门时,门铃响了,跑到可视门铃那儿一看,一辆黑色轿车停在门口,一个身穿黑色西装地中年男人面无表情的按铃。
林枫想起昨天晚上和李泽明的约定,没想到他这么早都派人来接了。不是说这种有成就的年轻人都喜欢睡觉睡到自然醒吗?看来李泽明能排在香港四大公子之首并不完全是*家世,他个人的努力也占了很大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