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庞、内敛的气质、举手投足道明艳照——错了,是男性魅力尽展无疑,好看的鼻子、特意用修眉剪拔过的眉毛、薄薄地嘴唇以及那笑起来微微扬起来的嘴角——林枫又跺到镜子前,看着镜子里那张迷死人不偿命的笑脸,狠狠地抛了个媚眼——*,祸国殃民。
寝室里其它的人被他吵醒,这才一一起床。年垤站在屋子中间昂首挺胸走来走去的林枫都吓了一跳——
“林枫,你干嘛?大清早的吓死了。我还以为是那个幽灵呢。”石岩没好看地说。
“嘿嘿,你还别说,林枫穿起这身衣服还真像那么回事,要是出台的话,至少值这个数。”雷达啧啧称赞地伸出五根手指头。
“那是。没有五万谁也别想拿走我的处男之身。”林枫厚颜无耻地点点头。别看雷达这兄弟人长的丑了点儿,眼光还真不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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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的是五百。五万块钱谁他妈找你?都能包个小明星了。”雷达没好气地说。
“————”林枫端起桌子上的水就往雷达床上洒去。***。什么眼神?我比那些小明星差吗?要身材有身材,要样貌有样貌,能诗善武,连沈蔓歌都百般邀请我去做她地伴唱——一次至少值五千,谁都别想还价。当然,小妮子如果想要的话就有优惠了。
“林枫。怎么没有鞋啊?”石岩上下打量了一番,看到他上身仪表堂堂,脚下却穿着一双拖鞋,实在有够滑稽,忍不住出声提醒。
“呃——对啊。”这衣服是昨天晚上沈蔓歌让人送过来的,可惜却没有鞋子。林枫是个很有品味的男人,好衣是一定要配上好鞋的,要不然就是糟蹋了。所以,他决定给沈蔓歌打个电话:“喂。蔓歌啊——起床了没?没有?哎呀,不好意思。不好意思。是我打扰你了。我刚刚换上你送来的衣服。实在很喜欢,忍不住就想给你打个电话道谢——哈哈,就算是朋友也得说声谢谢啊。——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