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林枫在酒吧里做的越来越出色,她也在公司担任了总经理助理。在一次公司高层会议上,她提议林枫做主管。这本来是很不符合公司的规定。因为其它的主管都是做了几年,有很好的业绩才提拔上来的。不少酒吧经理反对,但是她坚持。最后,还是她阐述的理由取得了胜利。不知道为什么,她就是想为林枫做些事。一点点儿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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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洋打来电话,说林枫在酒吧和人打架,被抓起了警察局。而且对方是市长的儿子。李璇急的像热锅上的蚂蚁。她怕林枫在警局吃亏,急忙打了公司律师的电话,让他立即赶到警察局。然后又打了警局朋友的电话、市委朋友的电话、检察院朋友的电话、父亲的电话—————所有她觉得能帮的上忙或感觉应该能帮得上忙的电话都打了个遍。
沈蔓歌的情人在明海这则消息被炒的沸沸扬扬。李璇也是她的歌迷,自然也对这件事留上了心。当她看到报纸上沈蔓歌为了躲避公众的视线而依偎在林枫身后的那一刻,眼泪突然就大颗大颗地掉了下来。她觉得自己好委屈。就像———就像你很喜欢的一个布娃娃,好不容易存够了钱想去买时,却刚刚被人买走了。
一个酒吧服务员怎么会和一个大明星谈恋爱了?她不相信,更确切地说是她不愿意相信。她跑到酒吧想问他,可酒吧人山人海就是不见林枫的影子。于洋看出来了她的目的,告诉她林枫已经好久没有来上班了。然后她立即把电话打过去,说要去找他。
用什么理由去找他?就为了问一句:你和沈蔓歌是什么关系?她在开车的途中想了良久,才想到今天是公司二十周年庆典,在省城有个庆祝酒会。父亲老早就告诉过她出席,被她拒绝了。她不喜欢那种场面。而且,确实有一个喜欢她的男人会在酒会出现————于是,她名正言顺地拉着林枫到了省城,名正言顺地为他买衣服、鞋子、甚至愿意放下大小姐的身份蹲下身子为他系鞋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