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和子弹。即便一天做二十四小时也不会觉得烦躁和疲惫。
“它们是自己的大小情人。”史密斯曾经这样回答那个华夏男人地问话。
也正是那个华夏男人不断地告诫他们。说对手很厉害。他亲眼见过他杀人。要大家保持jing惕。否则会yin沟里翻船。
yin沟里翻船?他是第一次听到这句话。觉得很有意思。就记下来了。却对这句话的真正含意是不屑一顾的。
没人能挡地住他的子弹。
可是。怎么会这样?了什么事?
自己怎么会输?而且输地这么凄惨?
手臂被他用利器割断。而那把金黄sè母枪却落入他的手里。
史密斯的心头在滴血。那是自己地禁忌啊。除了自己。他不允许任何人触碰到它们。
这个血种低贱地黄种人。整理
杀人的失败便代表着死亡。可让他不甘心地是。他到底输在了哪里?那第三发子弹到哪儿去了?明明看到打中他的。自己地眼睛又怎么会出现幻影的?
还有。他最后划断自己的手臂的武器是什么?明明有银光闪过。为什么他的手空空如也?
脑海里突然间一团乱麻。在他平静下来。想问个明白时。那把自己最爱惜的手枪却瞄准了自己的脑袋。
史密斯的喉咙动了动。终究没有把要说的话说出来。
叶秋可不知道史密斯在想些什么。也没有回答他问题的心情。举着手枪正要按下扳机时。想了想。又停下了这种动作。而是将黄金枪收了起来。又从史密斯腰间抽了把手枪出来。
一声枪响。史密斯眉心中枪。身体僵硬地砸在舱板上。
一代枪神。就此陨落。
叶秋从地上史密斯的手里把子母夺魂枪的子枪也捡了起些爱不释手了。
这那是杀人利器啊。简直是艺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