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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一章歌王比赛(2 / 4)

转眼间下一个镜头却搞什么于倒塌的高楼大厦之下拯救一个小女孩的戏码。

谢晋想的很清楚,自己绝对不会与和自己厌恶的那一部分发生任何的妥协。

而太一见没有达成目的,也不再和谢晋纠缠下去,但也并没有灰溜溜的回去,而是留在了久安市,他要督促第二家太一教实体店的建立!

胡金也找上了太一,但是后者显然对演戏没有半点兴趣。

太一留在久安市的事情谢晋并不知道,谢晋已经跟着金一燕去了影视城将剩余的一点点戏份拍完。

这天,两人躲到了酒店里面。

而金一燕则是手中拿着一张蓝姨递给她的《跨界歌王》的通告函。

跨界歌王可是目前华夏最火的几个大型歌唱类节目之一,其特点就是让很多百姓知道:原来这位居然唱歌也那么好听来的。

娱乐圈一直有一个不成为的小法则:唱而优则演!

意思就是说,唱歌唱得好的话,那就去演戏。

这种例子数不胜数,太多演员都是以歌手出道的。

但是演戏的唱歌唱得好听的却不多,所以,这个节目就是抓住了人们的好奇心:“xx明星会唱歌?不行,我得去听听唱得怎么样。”

这样的节目性质,一下子让整个节目火了起来,一下子成为了魔都电视台的周末扛把子节目。

而金一燕恰好以前就是学音乐出生的,后来才转型做了演员,当然,她是属于那种歌演都不红的小明星。

本来一金一燕的资历是拿不到这张重量级通告的,但是胡金的面子,歌王节目组却不得不给。

胡金将这个名额给金一燕,一是为了交好谢晋,二是提前为古剑预热,三是后者的确有将《古剑》插曲唱好的功底与实力。

看着这张通告,金一燕用手支着下巴道:“晋哥,导演让我去唱《一剑千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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