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只有两条路可走。
第一,按照姐姐的意思,彻底忘记沈岳,把某些事当作痛苦也好,美好也罢的回忆,想结婚了,就在众多追求者中,找个最爱她的男人,过幸福的生活。
第二,给沈岳当地下情人。
毫无疑问,就凭安晴的条件给人当情人,那就是一种浪费。
可她,真应了张爱玲那句话,被那个男人通过那方式给征服了啊。
沈岳就像毒草,一旦扎根在安晴的心底,就开始疯长,不给别的男人任何机会。
更何况,柔情说的也很清楚,就连苏南观音那种有身份,有能力的顶级美女,都为他不惜葬送名声了,安晴被他所吸引,有什么奇怪的?
越是很多人争抢的东西,哪怕是牛粪呢,也肯定是好东西。
这是人们一种盲目的从众心理,安晴也不例外。
走进校园的那一刻,安晴终于知道她想要什么,以后要和沈岳保持哪种关系了。
借着一声“姐夫”,既能留在他身边,还能避开柔情所说的那些残酷打击,也勉强算是两全其美。
要不然,在校园内惊见沈岳后,安晴也不会娇声喊姐夫,早就直呼他的名字了。
沈岳却没能理解她的意思,转身就走。
这才逼着安晴用这句粗俗的俚语,来表达她的意思。
我不是个好男人,我不值得你这样做……有生以来,沈岳第一次想对女孩子说出这句话。
只是他刚要张嘴,却见安晴笑着问:“姐夫,你不是来找我的么?”
当然不是。
我是来找云渺的。
唉,可我能这样说吗?
我真这样说了,强笑的谢安晴,极有可能会一头撞死在树上……为避免美女血溅当场,沈岳笑道:“看来,我以后得常来了。”
强笑着用话来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