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的习惯,我姐夫纠正了好久才扳过来。”
倩总家有一只退役的军犬叫美人,没事就喜欢溜达出去看看有没有矿泉水瓶什么的叼回来,攒在一起给自己换罐头,可能是觉得自己退役了无所事事想要来个“下岗再就业”,于少将为了纠正自家爱犬捡破烂废了好大工夫。
金毛,拉布拉多,这都是寻回犬,有善于帮人寻回“猎物”的习惯。
捡破烂的大爷平时自己住,捡了一只瘸腿被人遗弃的金毛相依为命,这金毛特别会捡东西,平时跟着大爷捡破烂,看到附近有什么酒瓶易拉罐都会叼回来。
这刀很可能是金毛昨晚趁着大家都在查案的时候叼到家的,那地方野狗多,大家光顾着可疑的人,天黑能见度不够,也没人注意到它。
于昶默觉得这个推理很可能成立。
他家虽然不养狗,但是养猫。
他家的大饼脸三萌偶尔也会叼个发卡什么的回来,献宝似得放在他妈床头当做礼物,惹得他爸吃醋——那是公猫。
至于发卡是从哪儿偷来的,那不重要。
“那把刀检测结果出来马上通知我。”
挂了电话,芊默和小黑对视一眼,案件好像朝着更复杂的方向发展了。
为什么会有两把刀?
如果按着警方目前的推断,陈百川追着穆菲菲进了密室,反锁门然后行凶,那为什么要中途换刀?
跑丢了一个,再来一个?
如果外面的那把刀被证明了刀上的dna的确是穆菲菲的,那么屋里就不是第一现场,第一现场在哪里?
突然,芊默跟小黑同时灵光一现。
“凶手先藏叔叔,再对穆菲菲动手!”小黑已经想明白了。
芊默也明白了,“密室不成立!”
假设捡到的刀真的有穆菲菲的血,那么完全有可能是有人在外面砍了穆菲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