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大事情发生了,没有大事发生,唐煜回到长安城后,也是无聊。
而随着秋色加深,百姓种的红薯,终于可以丰收了。
红薯这东西,生命力强大,种上之后,只要有一点水,活了,只要不是特别干旱,就不用太过担心什么。
而且打理容易,这几个月,种红薯的那些百姓可以说是安逸的不行。
不用太过辛苦劳作,而且红薯叶还可以吃,他们觉得这是他们种过的,最舒爽的庄稼了。
而,红薯成熟后,就是挖红薯了,一亩地的红薯产量还是很不错的,很多红薯都很大块。
不过,这些红薯挖出来后,直接就被朝廷给收购走了,这是朝廷之前说好的嘛,百姓最后,可能也就只能留一点小个的,小个的朝廷不要,扔了可以,百姓可以拿回家蒸着吃。
这还是那些百姓第一次吃红薯。
他们把那些红薯放在锅里蒸熟之后,就拿起来吃了,一口咬下去,香甜的很,而且有很多特别的面,吃起来口感很好。
“好吃,太好吃了,这红薯怎么这么好吃啊。”
“我还要吃,我还要吃。”
一户人家的孩子比较多,他蒸了一锅红薯,当孩子们吃了一个之后,发现很好吃,然后就争先恐后的抢了起来,一锅红薯,很快就被他们给吃了个精光。
他们突然有点后悔了,早知道红薯这么好吃,他们干嘛卖给朝廷啊,自己吃多好啊,他们有那么多红薯,差不多也够他们好几个月的口粮了吧?
普通百姓觉得这些红薯是真的好吃,而皇宫之中,在红薯丰收后,唐煜也有点急不可耐的想要吃一块了,这东西在后世,不算他本的稀罕,只要想吃就能吃到。
可来到这个时代,就没有,如此,好长时间没有吃,也就有点想了。
不过,唐煜最喜欢吃的,还是烤红薯。
红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