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丁队提我去预审。他对我很客气,我帮他抓到了矮个男人,能不客气嘛。给我点上一支烟,只字不提我是主犯这回事儿,让我心里总是不踏实。
先是详细问了一遍跟那俩人冲突的事儿,叫做补充侦查。后来问刀的来历,我一口咬定是有天我路过某杂货店,买来用作切香肠的,放到车上忘记拿回家。
后来他像是不经意间问了我一句:“你在龙城犯的事儿还有谁知道?”
我心头一紧,随即赶快恢复正常:“没谁知道,我没敢告诉别人。”
不能说出凤姐来。我心里快速思谋着,如果丁队深究我该如何回答。好在丁队并没有在这个问题上多停留,估计他也不想再节外生枝。
“我们跟检察院提起过,你有立功表现,这个案子差不多算是结了。通过调查,我们也算对你有了足够的了解……”丁队絮絮叨叨,有很多话在我听来,就是在舒缓他自己的压力。
我小心翼翼地说:“丁队,那个裴永庆说是我杀的人,完全不是那样的。不信你可以查看昨天所里的监控,他说了实话……”
“呵呵,你可真够天真的,他说啥就是啥了?拿我们当三岁孩子耍!这个我们都了解清楚了,用不了几天就会把卷宗移交检察院,然后你就等着开庭吧。”丁队说。
“我是不是也要请律师?”我问。
“你没啥大事儿,不请的话,到时检察院的人会给你安排,今天来是让你签个字。”说着丁队将一张纸递给我,然后又递过来一支笔。
就见那张纸上面写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之规定,经龙城市xx区检察院批准决定,兹派我局侦查人员丁xx对涉嫌非法持有管制刀具罪的邱明执行逮捕,送石龙城市第二看守所羁押……”
我在上面签字摁上红指印,然后小心地向丁队询问:“麻烦你丁队,以你多年的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