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部位是臀部,脊柱骨折,伤势其实在坠亡案中不算太严重。要知道,坠亡案常见坠落着地的部位是头部、足跟和臀部,头部着地的损伤最大,严重地全发生全颅崩裂,而臀部着地时,有衣物及脂肪和肌肉组织衬垫,对暴力有一定的缓冲作用。我检查过王智的伤,他也是臀部着地,因此虽然伤得不轻,但保住了性命。
那么,是夏国峰倒霉,两个人跳楼,他死了,另一个人却活下来了吗?现在幸存者证明他们是计划自杀的,而且又有目击证人了,我这么做是钻牛角尖吗?
在尸检中,我发现夏国峰的坠落损伤集中在臀部、背部,可他额头表皮剥落严重,挫裂创不规则,创口内还有碎屑。按理说,着地的部位都没有碎屑,非着地部位不会有这样的情况才对。再者,坠落损伤的特点是外轻内重,因为一般人体坠落所接触的多为平面物体,按照压强原理,单位面积所受的力只要未超过人体皮肤的弹性极限,皮肤全层的结构一般不会发生破坏,即只要在碰状位置无明显突出或带有棱边的物体,皮肤不易发生挫裂创。
在这里,我要另外指明一点,死者跳楼的楼下是一处草地,地面没有铺砖,而楼层外也空空当当,不存在坠落过程中发生另外的碰撞。既然如此,夏国峰额头的挫裂创从何而来,神秘的砖屑又是怎么出现的呢?是不是夏国峰生前被人殴打过?
经过仔细研究,我终于发现此案有人撒了谎,而那个人撒谎时露出了马脚。
此案中,张海天是唯一的目击者,另一个女人发现有人跳楼时,她只看到两个男人摔在地上,没有看清楚楼顶的情况。可是,张海天的说法并不成立,他是绝对不可能看到有人跳楼的。
为了更好地解释案情,我就利用坠落时间分析的方法来论证目击证人在撒谎。根据物理学原理,在坠落高度小于200m时,坠落时间计算公式近似为:
t=2h/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