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奖信。
顾骜的事儿多一些,除了汇报工作之外,还补交了五千块人民币的现金。
这笔钱是折抵他不把侯赛因总统赠予的贵金属纪念品交公——如此前政策所述,金币本身的黄金价值,已经超出国家允许的收受外事礼物限额了。补交之后,他继续占有那些东西才没有任何法理瑕疵。
至于金币有多重,那是他在伊拉克的时候,已经请局长和包处长见证过、还测量牌照留证的。如今按照当时的称重算钱行,实物不携带入境也没有关系。
交完钱拿到凭证,包处长又例行公事地问起他回程时、在香江滞留的那两天情况——如今外事人员在工作计划以外的境外逗留,都是要提交报告说明每天干了什么的。而顾骜为了让林国栋给他找房子弄保险箱,可是着实耽误了点时间。
真正的理由当然是不能说的,幸亏顾骜早有准备,见林国栋的时候,已经问过最近有没有生意的新鲜事儿,林国栋随便挑了一个可以拿来搪塞的商务借口。
“林律师说,曰本酸素株式会社的,三井寿司社长,终于看了钱氧的膜法制氦技术的专利,想谈排他授权。我跟林律师一起谈了两天,还在那边会见了几个曰本的一线代表。”
林国栋是香江有名的知识产权代理掮客,所以他手头的此类“商机”肯定是随手拈来。顾骜拿这个借口写工作报告,外事局也绝对不可能真去查证的。
而且因为该技术此前已经有了多次成熟的对外合作经验,所以这种事情其实并不一定非要外事局出面——随着国家个月最新的开放政策,国企的自主权也略微提升了一些。
技术的所有权是钱塘制氧机厂的,所以理论只要企业点头、觉得这个技术卖多少钱合适,然后让代理事务所去谈,双方意见一致,ok了。
外事局这边,理论可以只“报备”,而不是“审批”——也是说决定是企业自主做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