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大鱼大肉。
他不甘心地搜索了一番记忆,才发现自己这具肉身居然有近两年没吃过肉!
这是不正常的,算按国家最低规定,也该有每人每月二两肉票。
顾骜又仔细回忆了一下,终于想起自己如此苦逼的原因:
一年半前,按政策他们家也得出一个孩子,下乡当知青。
顾骜只有一个姐姐顾敏,所以老爹本着重男轻女的想法,让儿子留城里读书、女儿下乡种田。
不过,老爹也给了姐姐补偿条件:她每个月可以吃六两肉,而留在城里的顾骜要把自己那份肉票贡献出来。
于是,当时还在读高的顾敏,辍学去了邻市的会稽茶场种茶。
老爹每月都用全家的肉票买六两肉,再拿两三斤腌得死齁死齁的会稽霉干菜,焐一锅梅菜扣肉。
然后让顾骜骑几十公里自行车,把这罐肉送给顾敏。
做得那么咸,图的是不容易坏,能吃半个多月——每天只吃一小撮肉,主要吃浸润了肥油的霉干菜。
用钱塘人的话说,这种菜是“敲饭的榔头”。
顾骜现在回想起来,那个被他夺舍的本尊还真是胆小:一年半没肉吃的情况下,居然也没想到半路偷一块。
太老实了。
难怪魂穿之前,空长那么大个子,却被翁得臣那种精瘦的家伙欺负。
……
因为分心和怀念肉肉,顾骜只吃了一碗,忘了添饭。
而这么斯的吃相,搞得欲舔又止的马风也很不好意思。
他两次三番暗观察,顾骜都没动静,最后他只能语言试探:“顾哥?你够了?那我洗碗?”
“喔,谢了。”顾骜丝毫没听出马风“没吃饱”的弦外之音。
毕竟,21世纪的人哪会在吃饭客气?
想吃自己盛、废话个屁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