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即合理。
耳廓狐能在沙漠里长期生存下去,肯定有其求生保命之道。
如果是习惯了安逸生活的人,在危险突然出现的刹那,经常会先呆愣、犹豫一下,大脑短暂死机,或者试图看清危险为何,再决定是躲避还是逃跑,但往往为时已晚。
耳廓狐省去了呆愣的过程,在菲娜和飞玛斯跳出来的瞬间,或者是在张子安点亮手电筒的瞬间,已经条件反射地蹿了出去,不管三七二十一,先跑了再说。
它们身形轻灵,爆发力强,静如处子,动若疯狗,几乎是足不沾地般在沙子漂移,眨眼之间连蹦带跳逃出十几米远,速度令人瞠目结舌,如果不是事先知道它们是狐狸,还以为是一群草原的兔子。
菲娜和飞玛斯身为精灵,本身拥有出类拔萃的运动能力,再加起步优势,竟然无法拉近与这群耳廓狐的距离。
要是赛跑直线,耳廓狐的速度略逊于菲娜和飞玛斯,但它们不傻,跑着跑着发现敌人速度极快,开始以z字形转折变向。
这招对付大型掠食者是屡试不爽,它们有一条蓬松柔软的大尾巴可以在奔跑和转向保持平衡,轻盈的身体惯性较小,可以用小角度变向,算敌人迫近身边,它们还有最后的保命绝招——臭味腺。
菲娜和飞玛斯转向不如它们灵活,真想捕捉它们的话,难度还很大,而且顶多各自逮住一只,好在它们只是负责虚张声势,一旦有哪只耳廓狐跑偏了方向,它们冲去堵截,同时避免离得太近迫使耳廓狐释放臭味。
大部分狐狸是独居动物,但耳廓狐是较少见的群居狐狸,这一群大概有十来只,有大有小,不知道是一家子还是没有血缘关系聚在一起的,反正它们逃跑的时候也倾向于集体跑,这样可以让掠食者眼花缭乱,不知道应该逮哪只。
张子安趴在沙脊居高临下看得清楚,心暗暗庆幸,如果耳廓狐分散跑的话,算再把老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