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肉,今天中午一人来夹一块,都玩去吧。”
院子外面的小孩闻言,立马一哄而散,大老远还能听见他们在那里欢呼“有肉吃咯,有肉吃咯。”
杨氏见小孩都散开了,这才在院子里四处张望起来,过了好一会儿,她才找到那只正在角落里翻虫子吃的大公鸡,她二话不说,上前逮住那只大公鸡,熟练的把其双翅往后一绞,随即便拎着往屋里走去。
这会儿农村家家户户差不多都喂着鸡,家里富余点的就喂的多一点,家里穷点的就喂的少点,不过,一般人家都是拿鸡蛋当荤菜,除了过年,很少有人杀鸡吃。
杨氏原本就没喂几只鸡,这只大公鸡更是她家最后一只公鸡了,几只母鸡孵鸡仔还靠它呢,不过这会儿这些都不重要了,杨聪一挥手就是上百两银子,不知道能买多少鸡仔呢,她还能小气这只公鸡嘛。
杨聪这会儿正闲的无聊呢,他见杨氏拎着只大公鸡进来,下意识的撸起袖子就要跟上去帮忙。
这一下,不但是杨氏吓一跳,就连侍立在一边的侯之坦都大吃一惊。
倒不是说这会儿是个男人就不用干家务活,普通老百姓家里可不分什么男女,地里的活,女人也得去帮忙,家里的活,男人也的搭把手。
谁要一天到晚什么都不干,就等着吃饭,那就是混子,全村人都会看不起。
问题这杨聪的身份不一样啊,他可是真正的富家子弟,公子哥儿,穿衣他能伸个手就算不错了,吃饭他不要人喂就算好的了,帮忙下厨,开什么玩笑!
杨氏当然是拒绝的,就连侯之坦都拉着他不让他去。
杨聪一看这情形,更要去了。
一开始,他是习惯使然,因为前世的他大多都是自己做饭,回家的时候帮父母做饭那也是必须的,他都习惯了。
这会儿杨氏一拒绝,再加上侯之坦情急之下一拉,他瞬间便有了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