嬴勾的身体伸出双手扶住了自己的脑袋,然后将脑袋复位后笑道:“我要是怎么容易死的话,也不可能活了几万年了。”
刘公瑾平静道:“按照情报上来说,只要毁掉脑袋和心脏的话,就无法再生,看来我搞错这句话的意思了,我应该在把你脑袋切割下来的瞬间,就用脚踩碎你的脑袋才对。”
嬴勾冷笑道:“对,你应该那样做,但是你没有,所以你不会再有那样的机会了。”
“你是以什么为根据说出那样的话的?”
刘公瑾不屑道:“只要我愿意的话,我随时可以做到,就像这样!”
话毕的同时,刘公瑾已然出现在了嬴勾的后面,木剑也第一时间朝着对方的脑袋而去,但是这一次却被嬴勾的镰刀给挡住了!
同样的速度,可是在这一次却不起作用了,是因为对方有所防备吗?
不,如果是绝对的速度碾压的话,无论对方有没有防备都不可能防住攻击才对啊。
唯一的解释只有一点,就是他适应了自己的速度。
刘公瑾意识到了这一点,所以一剑不成,便回手又是一剑,但嬴勾的反应也快,再一次挡住了刘公瑾的剑锋,不仅仅如此,镰刀之上的死气更是朝着刘公瑾的身体而去!
经验告诉刘公瑾,这可不是什么好东西,一旦触碰到的话,绝对会有什么负面的影响,所以他聪明的拉开了距离。
可黑气却如影随行,刘公瑾最终只能闪到一个野兽军团成员的身后,让那倒霉的家伙成为自己的挡箭牌。
那名野兽军团的成员还没反应过来,就被黑气所吞噬,不出一秒的时间,便化为一堆骨头,连惨叫声都来不及发出,就这样命丧黄泉了。
而那团黑气在将这个倒霉鬼吞噬之后,还反过来回到了嬴勾的身上,被他给吸收了进去,不仅仅如此,嬴勾的身上各处长出来的炮孔开始涌现十多股黑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