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入住的地方。”
那里,不是拉美西斯的王宫,不是拉美西斯的领地,只是——一个叫做拉美西斯的男人的家。
这个家,只属于——拉美西斯之妻。
住在比-拉美西斯多么快乐。
再也没有比这里更美的城市,金合欢和无花果为路人提供树荫,王宫闪耀着黄金与绿松石的光芒,微风轻吹,鸟儿在池塘边欢唱……
隐,你一定会喜欢那里的。
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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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pi-ramses)比-拉美西斯这座城市的兴建也引起人们纷纷猜测,拉美西斯二世也许就是《出埃及记》里记载的那位法老。他为了实现这个庞大的建筑计划而奴役过许多以色列人,从而使埃及遭受了圣经里所记载的著名的十次末日征兆。
另外,从拉美西斯二世的木乃伊研究报告来看,法老生前一直受到蛀牙的困扰,可是他又十分喜爱吃纸莎草的幼苗,真是可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