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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意外的密室(4 / 7)

得过分像侦探小说了。”

指纹的安排

听金田一这么一说,我丝毫不感到意外,因为我很清楚,在一柳家中,除了隆二还算是正常人之处,其他每个人多少都有些怪异。

“就这样,二十五日清晨,一切准备就绪之后,两人把尸体的右手自手腕处砍断,然后把尸体埋入炭窖内。黄昏时,婚礼开始举行之前,贤藏乔装成三指男人并在厨房现身。虽然相簿和日记都动了手脚,为了使探长误认为三指男人当时仍然活着,贤藏在厨房交出纸片后,就从西边绕到低崖,再从低崖滑下,进入偏院,并换好衣服等候举行婚礼。

这时秋子进来,把纸片交给他,于是他撕碎纸条,放入袖管,并吩咐秋子将遮雨窗关上后走出偏院。当秋子回到主屋时,当然没有看见贤藏,因为那时贤藏还留在偏院,以自己的血在柱子及遮雨窗后留下三指男人的指纹,并留下脚印,然后带着清水的衣服和皮鞋丢进炭窑的烟囱内,同时将琴弦拉到栏间。”

探长忽然瞪大双眼,惊诧地说道:

“金田一先生,照你这么说,那三只手指的指纹在入夜前就已存在?”

“是的,除了那个空档外,再也没有其他时间让贤藏留下指纹,这也是让我悟出事情真相的第一阶段。虽然别处也留有沾血的三只手指指纹,像屏风上戴着指套的指纹等,但是能够清楚判别的指纹都是非常不易发现的地方。

我想这也许有某种意义,因此推论出:第一、这两处指纹都是很迟才被发现的,或许这是杀手的目的。若是过早被发现,由于血迹干涸的状况和颜色深浅与其他血迹不同,会马上带来麻烦,因此,越晚发现就对凶手越有利,也许凶手正希望如此呢。第二、在那种地方留下指纹,即使喝交杯酒时,也不会被发现,毕竟,凶手行凶时都知道戴上指套,怎会留下沾了血的明晰指纹呢?所以我认为那是故意留下,以分散侦查方向的,同时这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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