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比易援朝还要熟悉。
小于说到女人的时候,下意识的看了一下冯蕾,没有继续说。
他心里怎么想的,估计大家都猜测的到,像冯蕾这样一个漂亮的女人,到这种地方来,不被人打主意才奇怪了。
我点了点头,说道:“易老板,这里交给我了,你们三人先上车。”
“他妈的,磨磨蹭蹭的,大成你开枪先杀了一个,这几个人既然……”唯一没有拿枪,手里拿着喇叭的人,估计是见我们几人商量了半天,立即有些不耐烦了。
“砰”的一声枪响,此人话音未落,他身边的那名男子就开枪了。
很明显这开枪的人和拿着喇叭的人想法是一致的,先杀一人,不过他选择的是我。
只不过,在他枪响的同时,我已经飞身跃起,一只大脚直接就踢在了他的脸上,这家伙哼都没哼就倒了下去。他旁边的两人包括
拿着喇叭的家伙也一起倒了下去,可是我却并没有中枪。
我一个连环脚踢了三人,人还没有落地,就学着沈寒霜的办法,两脚踢在两名拿枪的男子的抢把上,两支枪已经飞了出去,居然越过了易援朝几人的头顶,又是两声闷哼,在易援朝后面的两名男子已经被我踢出去的两支枪击中脑袋,立即晕了过去。
余下的两人马上就反应了过来,举起手里的枪就要射击。
“砰……砰……”两声枪响。
又是“咔嚓”两声。
只不过,这两枪是被我抓住手腕,射上了天空,后面的‘咔嚓’是我扳断了两人的手腕。
我是不想在一个记者面前杀人,免得这女人不知轻重到处乱说,这才没有用灵刃,也没用专门买来打算当暗器用的铁钉,不然的话,我只要几根铁钉就解决了问题。
易援朝呆呆的看着我,很显然,他知道我厉害,但是估计却没有想到我居然厉害到这个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