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那个瘦猴吓走。”红毛也抽出一把砍刀,看起来有三四十公分、两指粗细,刀尖十分的锋利,在路灯的照耀下闪着寒芒。
“嗯。”龙哥点点头,又对着眼镜男吩咐道:“二饼,咱们从两边包抄,别让周强跑了,速战速决。”
“好。”眼镜男应了一声,习惯性的推了推眼镜,右手握着一根黝黑的钢管。
“瘦猴,你丫的赶紧滚,我们找的是周强,你小子要是敢碍事,爷爷们连你一起收拾。”红毛一边挥舞着砍刀,一边向着刘辉威胁。
“你们是什么人,想要干什么?”刘辉问道。
“呦呵,瘦猴,你丫的听不懂人话是吗?再不滚的话,信不信爷爷给你放点血。”红毛瞪着眼珠子,右手挽了一个刀花。
“你们这么做可是犯法的,现在走还来得及,赶紧滚。”刘辉呵斥道。
“卧槽,你丫的找死。”看到精瘦男子敢跟自己叫板,红毛觉得很没面子,抬起右脚,就踹像了刘辉。
是的,虽然用刀更方便,杀伤性也更强,但是红毛还是没有用刀,而是选择用脚踹刘辉,说到底,红毛只是个混混,又不是杀手,更不是变态,没有必要对不相干的刘辉下狠手。
红毛要是真想砍人,早就去对付刘强了,哪里还会挑刘辉这个软柿子,如果用刀砍了人,事发了,肯定要负法律责任,而如果只是从犯,那量刑就轻多了。
红毛是出来混的不假,但是出来混也要长脑子,否则,要是只知道打打杀杀的话,要么被人砍死,要么进了监狱,哪还有机会往上爬。
红毛虽然算不上行家,不过,从小就在街面上混,打架还是有一手的,一脚就踹向刘辉的小肚子,这要是被他踹实了,至少也要疼上好一会。
只可惜,红毛面对的不是王东元、也不是周强,而是受过专业搏击训练,以及正规军事训练的刘辉,这一脚,在他面前如同儿戏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