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吗?
我挥舞着小匕首,基本上都不用看,也不去躲,反正周围都是黑衣人,随便挥舞都能击中目标。
短短一会功夫,就有好几个黑衣人被我刺伤,但是都不致命。他们发现砍不动我的时候,就改变了打法,仗着人多,仗着刀长,几个人阻碍我近身,几个人就用刀面拍我。这被拍到了虽然不会有什么伤口,但是沉重的刀身加上他们的力量,让我真的吃了不少亏。
拍中手臂,手臂就发麻,匕首都快握不住了,拍中后背就感觉胸膛里原本破裂的五脏六腑破碎的更多了,拍中脑袋的话,那不用说,很有可能会直接拍晕我,所以我宁愿被拍中其他地方,也要躲开头部。
沈万三那里也是现象丛生,毕竟一个人要对付好几个黑衣人,而黑衣人的本事也不小。
“三,突围吧!”我的匕首刺不中黑衣人的要害,只能让他们受点轻伤,这样下去的话,我们两个肯定要载。如此,只能突围了。
沈万三听到我的话,陡然发力,击退了身边几个黑衣人,然后向我这里冲了过来。我仗着他们砍不动我,硬是撞的他们东倒西歪,撞出了一条路。
沈万三顺利的跟我会合,我们离第二个转角只有百米的距离。全力冲刺的话只需要十几秒时间。
但是没有想到,那里还有人等着我们。一个满头满脸浑身都是脓包的独眼人,是陈阿四!他带着几个穿着黑斗篷,拿着黑色短杖的人,把我们拦了下来。
“是你?你就是在我三叔的血衣上留字引我来的人?”我问道。
“no,no,no,留字的不是我!我只是跟那个人合作而已!”陈阿四眯着唯一的眼睛笑着说道。他眼睛上那个脓包已经消息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层黏黏糊糊皱皱巴巴的皮肤,把他的眼睛盖起来,只留了一条缝。笑起来别提有多恐怖了。
“留字之人到底是谁?”我问道。